关于做好我校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9 访问次数: 110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团省委 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17]1号)转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材料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并于512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上级文件通知)

一、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一)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申报时在福建省内工作;

3.拟继续在福建省内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确定);

4.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还应已入选福建省下列人才计划(项目)之一: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3.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4.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5.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6.福建省高校台湾教师引进计划;

7.福建省特聘台湾专才;

8.省教育厅实施的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

9.省卫计委实施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

10.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经省人社厅认定的引进人才;

1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审核(佐证材料需盖章)汇总报送学校人事处,经复审后向团省委提交推荐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1、《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附件3,一式4份,请勿修改格式,需本人签字确认,其中一份《申报表》请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写明推荐意见)。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附教育部认证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5、聘用(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入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证明

8、来闽后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2-8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需编写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证明材料目录页签署“所有证明材料已审核,内容属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连同《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所在单位盖章)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要求

1、推荐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的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发放办法将依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认真审核把关申请材料,切实做好申报确认工作。

3、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042,联系邮箱:rsc@fjut.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团省委  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3: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4: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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