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附件1)转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2;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3;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fjut.edu.cn逾期视为无人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小红 联系电话22863084。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doc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