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1 访问次数: 105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4号,附件1)转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

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道德情操高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坚持育人为本,学识扎实,治学严谨,教学业绩突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三)扎根一线,事迹感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以上,辛勤耕耘,甘为人梯,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2

2、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汇总表(附件3

3、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4、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

生活照,700K以内),

5、视频(3-5分钟,wmv格式)

6、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47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fjut.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高璐、刘小红,电话22863084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3 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汇总表.xlsx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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